一是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工作的督查巡查力度,充分发挥考核“指挥棒”“风向标”作用,督促工作落实。二是实施常态化督查巡查机制,以暗访为主要方式,常态化开展督查,轻车简从,避免陪同,切实减轻基层陪检压力。三是严肃执纪问责,实行督查巡查问责“两单制”,对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、不到位,工作落实不力、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严肃问责,推动工作落实。


一是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工作的督查巡查力度,充分发挥考核“指挥棒”“风向标”作用,督促工作落实。二是实施常态化督查巡查机制,以暗访为主要方式,常态化开展督查,轻车简从,避免陪同,切实减轻基层陪检压力。三是严肃执纪问责,实行督查巡查问责“两单制”,对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、不到位,工作落实不力、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严肃问责,推动工作落实。
